遗弃宠物行为,该不该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时间:2021-03-09 17:16作者:admin

今天宠物界最大的新闻,莫过于代俊峰先生在两会提出了“建议将遗弃宠物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遗弃宠物行为,该不该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同时,他还建议:
 
1.健全登记审核制度、家养动物许可证制度
2.建议对家养动物进行芯片登记,将监护人信息导入芯片
3.芯片连接《公民征信系统》将遗弃宠物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在2021年2月24日成功举办的首届全国宠物友好公益交流研讨会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宠物产业工作委员会领导及多位业界权威嘉宾,均对遗弃宠物的行为给予谴责;多个爱心机构组织,均对遗弃宠物进行及时救助,并号召更多的线上观众爱护宠物。
 
福宠展组委会,曾在“打算养狗或正在养狗或没有养狗,您得了解这些基本常识!”的原创一文中,分享过遗弃宠物的法律责任及一个真实案例!
 
(备注:福宠展是2021年9月30日至10月0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首次举办专业的“中国(福州)宠物水族博览会Petshow Fuzhou(福宠展)”及“中国宠物文化节Petday China.福州站”的简称!)
 
节选如下:
 
如果中途不想养狗了,是否可以像家具一样,随意遗弃呢?
 
《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解释:即使是被遗弃的宠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原饲养人也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别以为扔了就和你无关了,出了事,一样得负责。
 
网友问:那么如果没有造成他人损害,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经典案例:2020年08月10日,吴某遗弃了多年了狗狗,浦东警方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信息及图片来源于基层参读)
 
小篇也非常赞成 发布者 深巷酒喵 所述的:流浪宠物的出现和增多,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很多病毒传染,流浪宠物在进入社区后不单单是对环境的影响,而且也会使我们的健康受到影响,因为流浪宠物体内具有较多的传染性基本,比如狂犬病就是感染率最高的一种疾病。
 
亲爱的宠友,您觉得遗弃宠物行为,该不该纳入不良征信记录呢?

 
Copyright © 2018-2024 Q宠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06375号 xml地图 免责声明:部分资讯数据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技术支持:几何传媒